“张法官,我在衡水市景县发现了被执行人车辆,您什么时候能来?” 5月6日早上刚上班,张北法院执行局就接到了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的电话,要求扣押被执行人车辆。该院立刻组织4名干警驱车600公里来到衡水市景县,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贾某某车辆一台,为促进案件实际执结提供了坚实保障。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贾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贾某某支付李某某租赁费、违约金共计30104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贾某某一直未露面,除查询到其名下有两辆车外,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立刻对车辆进行了查封,但因未实际扣押车辆,导致执行工作进程受阻。执行法官及时联系了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希望其提供财产线索并配合法院开展工作。5月6日,申请执行人终于发现了被执行人行踪,第一时间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该院立刻组织人员驱车前往目的地查找被执行人,当晚六点左右,成功找到被执行人贾某某并扣押其途观越野车一辆。下一步,该院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将车辆拍卖变现,有效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张北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和内涵融入到日常执行工作中,坚持“人民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不断完善执行措施,加强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