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张北县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七次集体学习,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学习,党组书记、院长祁铭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祁铭院长指出,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组织处理工作,要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提高执行制度规定的能力水平,抓好《规定》在全院的贯彻落实。二是要学习运用好《规定》,要结合当前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规定》内容,确保每名干警都能学深悟透,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吃透《规定》的精神要领,并严格遵照执行,充分运用落实好《规定》要求。三是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四风”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约束自己,为全院干警做好表率,同时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遵规守矩,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