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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法院集中开展民法典宣传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作者:刘兵  发布时间:2020-07-28 16:06:19 打印 字号: | |









    按照市中院统一安排部署,7月28日上午张北县法院分别在花园广场及义合美社区集中开展民法典宣传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笑声、张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光、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龚立秋、县政协副主席侯生莉、县人大常委会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郝喜芳、县法院副院长武吉顺、田海捃、刘亚平及政治部、刑事庭、执行局、民一庭、民二庭、张北镇及城关法庭、法警队干警参加活动。活动由县法院院长祁铭主持。

    民法典宣传活动以“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主题。活动现场,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笑声向群众及干警发表讲话,其表示: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目的就是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民法典对生活重要影响,学习民法典,用法律维护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很多条款都凸显强化对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保障。比如,为解决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这种“头顶上的安全”,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专门进行全面系统规定;为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安全”,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有关产品责任等规则;民法典还专门为保障人们住有所居,在物权编中规定了居住权等制度,都是要为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供保障。执法者普法,学习贯彻好、精准适用好、宣传普及好民法典,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全市法院干警要把依法加强权利保护、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贯彻民法典的重点,深入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加强涉及财产权、人格权、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有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宣传活动以“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为题,活动现场,张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光发表讲话,其表示,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要通过声势浩大的宣传,充分发动全县居民广泛参与,凝心聚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深挖根治”总要求,在公安、检察部门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下,共受理涉恶案件16件,审结16件,结案率100%,狠狠打击和摧毁了王燕等14人恶势力集团犯罪及安国雄、屈向龙等五个恶势力犯罪,判处罪犯49人,认定恶势力犯罪40人,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让黑恶势力在本县无立足之地。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踊跃举报身边涉黑涉恶线索,大胆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和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共同维护张北的和谐稳定,携手共创平安张北,不断提升全县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民法典宣传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分设两个会场,共出动警车6部,参与干警40余名,陈列宣传展板8个,悬挂宣传标语6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参与群众300余人。



 
责任编辑: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