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张北县法院民一庭(互联网法庭)对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进行网上开庭,以点带面带动全院网上诉讼服务,积极满足疫情期间群众司法需求,全力保障合法权益。
该案原告系张北县某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被告郭某某欠缴2018年10月7日至2020年10月6日共2年物业费共计2082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张北县法院。本案开庭定为2月27日,正处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风险,互联网法庭庭长武淑瑜同志庭前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采用网上开庭的方式,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经技术人员调试设备后,该案准时开庭。庭审中,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后,双方查阅电子庭审笔录并确认,一场同步录像的互联网庭审顺利结束,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目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风险,张北法院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通过网上开庭,带动网上诉讼服务,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截止目前,该院通过网上立案33件,网上缴费28件,网上送达12件,网上质证8件,网上开庭1件,网上阅卷3件,“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被执行财产232件,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