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市人大监司委副主任委员、监司工委主任刘枫霞一行三人到张北法院就民事执行工作开展联动监督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李洪武、监司工委主任郝喜芳、县法院院长祁铭、执行局长袁平陪同检查。
检查组参观了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院史馆,现场查阅了民事执行案件清单台账及档案资料,并召开了汇报座谈会。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县人大关于监督检查县法院民事执行情况的专项汇报,李洪武副书记代表县人大作现场汇报,县法院作书面汇报。祁铭院长代表县法院作表态发言。
随后,检查组听取了县监察委、检察院、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局和部分人大代表、律师、案件当事人、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成员、市人大监司委立法咨询委员张彦君指出,执行工作不仅仅是法院自身的工作,还需要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的共同配合与支持,这是解决执行难的必需和前提。法院作为执行工作的主体单位,要进一步提升内部协作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法院要主动向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提高诉讼保全率,从源头上减少因被告转移财产造成的执行不能问题。
刘枫霞主任就法院开展好民事执行工作提出五点要求,执行工作既要体现三个“度”,也要紧抓两个“点”。
一是执行工作要有“硬度”。执行权作为公权力要体现出强制执行力,人民法院要以更大的魄力、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为老百姓执行回更多的“真金白银”。对于“终本”“和解未履行”等未实际执结的案件,执行法官要继续保持应有的执行力度。
二是执行工作要有“温度”。尤其是对于一些执行不能的案件,法官要经常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及时告知其案件进展情况,争取理解到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要做好申请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对于确因执行不能造成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时予以救助。
三是执行工作要有“深度”。通过各类专项行动、公布失信名单等方式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要建立完善各类联动机制,保持好与协作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
四是突出“重点”。对于一些钉子案、系列案、信访案等重点案件,要善于借势借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各类集中执行行动的便利,及时制定措施予以解决。
五是打造“亮点”。在执行工作中善于总结经验方法,突出亮点工程,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才能真正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