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张北法院行政庭法官田美英通过电话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业多项工商登记的行政争议,并得到当事人赞誉。
今年,张北法院收到马某某起诉状,称其于2022年2月10日得知自己是某农业科技发展张北有限公司的股东,但其从未到相关部门进行过股东登记,股东登记、变更、注销签字均不是其本人所为,因此马某某具状列张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北县行政审批局为被告诉请撤销登记行为。
案件材料移送行政庭后,主办法官田美英认真阅卷,查找有关法律规定。考虑原告在北京居住,受疫情影响出行不便,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主办法官本着宁可法官跑腿也要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理念,骑自行车到张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提取相关文件,了解到关于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职能在2017年6月之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行政审批,之后移交至行政审批局,本案中关于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职责应由行政审批局负责。原告马某某虽是名律师,但不了解两家行政单位就行政审批事项的职权转移,因此起诉所列被告主体不准确。
调查之后,主办法官马上给马某某打电话,向其耐心释明被告主体需变更、诉讼请求应一行为一诉、是否考虑将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等事项。由于原告是一名具有法律知识的律师,对主办法官的释法说理很快接受,当即表明将撤回案件,并对法官积极主动深入调查的敬业精神和为当事人着想的服务态度表示由衷感谢。
此行政争议案件涉及当事人十项诉讼请求,主办法官通过认真调查,成功通过电话形式予以化解,不仅体现了法官为民办实事的初心和公仆意识,也反映出法官娴熟的法律功底和办案经验,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