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我等了三年,本以为没希望了,没想到法院为我讨回了公道,我非常高兴,感谢法院,感谢执行局的法官!”
近日,经过张北县法院执行局的不懈努力,一起历时三年的纠纷迎来了圆满结局,申请执行人任某与被执行人董某达成了和解协议,任某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表达感谢,并将镶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
该案件由来为,2021年任某与董某因承揽合同产生纠纷,为维护自身权益,任某将董某诉至张北县法院。经一审、二审判决:董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任某工程款65000元。判决生效后,董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任某多次协商催付,也仅拿到15000元。因剩余款项一直未给付,任某无奈于2024年7月15日向张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北县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追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强制执行,执行到位案款两万余元。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董某,其一直未到庭,案件陷入僵局。直至今年10月24日,张北县法院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时,得到董某有效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宣化区找到董某。经执行法官现场释法明理,告知董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迫于压力,董某与任某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分期履行剩余案款给付义务。至此,三载维权落下帷幕。
张北县法院坚持将“终局止争”司法理念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和执行全过程,努力推动执行实施案件规范化管理,力促简案快办,有效提升工作效能,为胜诉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