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北县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有效化解了双方企业的矛盾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9年6月,原告赤峰某天然气公司与被告张北县某燃气公司签订供应压缩天然气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公司开始给被告公司供气。截止到2023年12月1日,被告共欠付原告公司供气款249万余元,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无果,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通过梳理案件卷宗,听取原告诉求,发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承办法官便第一时间与被告沟通。被告开始辩称原告诉请货款金额不对,后又推诿称“企业经营周转困难,实在付不了这个钱。”
承办法官在厘清双方矛盾焦点后,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双方思想工作,疏导双方情绪,耐心细致地给被告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支付欠款的法律后果。同时,又从双方企业合作初心出发,引导双方企业换位思考。通过承办法官的倾力调解,原告最终同意被告分期履行欠款,双方企业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张北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在调解过程中融合“法理+情理”,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诉累,助力涉企纠纷高效化解,以法治力量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